地勘院扎實推進薪酬制度改革
- 發布日期:2016-09-26
- 作者: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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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華冶地勘院薪酬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標志著地勘院適應企業化改革方向的薪酬制度改革邁出了實質性步伐。
地勘院這次薪酬制度改革的目的是為了適應地勘單位企業化改革和分類管理的新形勢,充分發揮薪酬制度的激勵作用,促進院地勘經濟健康發展。改革本著激勵性、公平性、競爭性和可持續性的原則,通過打破事業單位檔案工資、增強工資彈性并向野外一線傾斜的方式,使員工的收入跟單位效益和個人業績掛鉤。
地勘院職工薪酬采用年薪制,年薪包括基礎薪酬和績效薪酬。基礎薪酬分為固定部分和浮動部分,其中,浮動部分在基礎薪酬中占40%,根據職工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工作表現、出勤情況等因素采取逐級綜合考核確定具體發放金額。績效薪酬是根據對員工的年度經營業績等績效考核情況算出的年度考核獎金。浮動工資和績效薪酬占工資總額的比重較大,與職工的工作表現和業績直接掛鉤,真正做到了干好干壞不一樣,有效地激發了職工的工作熱情,提升了廣大職工的獲得感。
為把這項改革落到實處,地勘院還配套出臺了《院屬單位經營目標責任考核辦法》、《院機關人員績效考核管理暫行辦法》和《華冶地勘院機關人員考勤辦法》等制度,保障了薪酬管理辦法的順利實施。(地勘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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